照片:尤金·亚库
2019年2月28日,阿尔汉格尔斯克罗蒙诺索夫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逮捕了雅库家族的两辆汽车,这些汽车登记在一家之主叶夫根尼名下。他被指控继续“阿尔汉格尔斯克中部”耶和华见证人当地宗教组织的活动。同时,尤金·亚库(Eugene Yakku)从未成为该组织的成员。此外,该组织是在信徒的倡议下解散的,从未被任何法院承认为“极端分子”。
只有法官和检察官参加了作出扣押财产决定的法庭开庭。从案件材料中可以看出,叶夫根尼·亚库(Yevgeny Yakku)和他的律师都没有被邀请参加会议。
负责Yakku案的调查员要求逮捕欧宝Astra和雪佛兰Spark汽车。据调查人员称,必须逮捕这些汽车以确保执行可能的判决,这意味着罚款金额为3年工资或高达700千卢布。
检察官支持调查员的意见,法官援引俄罗斯《刑事诉讼法》第115条批准了请愿书。《刑事诉讼法》的这一条规定,法院在决定没收财产时,必须说明作出这种决定所依据的具体事实情况。法院只是重复了调查员请愿书中所说的话,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尤金·亚库只被指控承认和传播他的信仰。
Eugen Yakku认为法院的裁决不公正,并将其上诉到上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