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班牙,他们(耶和华见证人)自1970年以来一直在司法部的宗教组织登记册上登记。
从那天到现在,该教派鼓励其成员与他们的信仰和观点和谐相处,包括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以及与当局合作。因此,我不认为它们有任何危险。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
从我的专业角度来看,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或者试图在不超越法律框架的情况下行使权利,并在他们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诉诸法院。
宗教自由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是公民坚持某些宗教观点、举行礼拜仪式、信奉或不信奉特定宗教的权利。我认为,和平行使这项权利是积极和被动地为公民和整个社会的社会福祉做出贡献的。因此,限制宗教自由将对一个只有在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尊重的情况下才能蓬勃发展的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我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因为过去40多年来,该教派在我国的活动没有导致任何可以称为极端主义的事情。该教派以及其他教派的活动是由信奉其宗教的信徒进行的,他们以个人良心为指导。通过试图与他人分享他们的信仰,他们仍然在宗教自由的框架内。
在我国,他们从未参加过可被描述为极端主义的活动,他们的宗教观点与极端主义毫无关系——如果我们所说的这个词是指暴力和敌意的宣传的话。相反,耶和华见证人宣扬和平,最重要的是,他们把自己的教导应用到生活中。他们试图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平地,从不诉诸暴力。
Consuelo Madrigal,律师,教师,直到2016年担任西班牙总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