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库钦在库尔干的最后陈述

库尔干州 结语

在其发言中,被告坚持认为,祷告、讨论圣经以及与信徒的交流成为刑事追诉的唯一依据,而其行为中并无犯罪迹象。

逐字稿:

法官阁下!感谢您给予我在庭上发表最后陈述的机会。我的辩护人已经阐述了法律方面的理由;我不会重复辩论。只想用简单的话表达我自己对庭审所调查事项的理解。

我出生并成长在库尔干。从青年时期起我就习惯劳动:学习建筑行业,参与工地工作,承接订单。我是丈夫,有自己的家庭,希望照顾家人。在租住的秋明公寓中突然的清晨搜查,令我和妻子深受震惊。之后我们不得不回到库尔干。现在,我承接建筑散活,同时寻找稳定的工作。我提及这些,并非寻求同情,也不是用以替代证据。只是请大家记住,在案件材料背后,是具体的人及其亲属的生活。

2010年我成为耶和华见证人。对我来说,信仰是个人的信念与生活方式。当弟兄们向我求助时,对我而言,这意味着能以圣经建议、祷告和在艰难时刻的帮助来扶持他人,而非在法人实体中担任工作或职务。我并未成为法人实体成员。

我不否认具体事实:录音中是我的声音;我曾参加过三次Zoom会议;电子通讯中有我的留言。但我不同意控方关于这些行为的犯罪性质的结论。法庭听到了我谈论基督徒中立、谈及“禧年”、并进行祷告的片段。关于中立,我指的是不参与战争、不敌视民族,而不是反对个人或国家。谈“禧年”时,是指免除债务和关怀贫困者。祷告则是向上帝发出的。

我未曾,也不认为祷告、读圣经及与同信仰者交流意味着继续被禁止组织的活动。对我来说,这只是信仰的表达。我没有憎恨其他信仰、民族或观点的人,也未曾鼓励任何敌意。

我不否认2017年俄罗斯最高法院关于有关宗教组织的清算决定。案件中所附的上诉判决书指出,法院未对宗教信仰及表达方式的合法性进行评估。我请求法院区分对那些组织的判决与我个人具体行为的问题。请不要以我的信仰事实取代具体行为的证据。

辩护还指出,部分归于我的职能与宗教手册的通用表述相符。请区分通用清单与针对我个人确证的具体行为。

这些年对我和家人来说非常艰难。我特别感谢妻子与我共度此路,感谢辩护人所做的工作,感谢亲友的支持。他们的支持让我在这段期间能够不怀怨恨与敌意地度过。我的信仰教导我要尊重他人,即便我们意见不合。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尤其感谢耶和华。我的信仰与他之间的关系帮助我保持内心的平安。圣经称这种平安为“神的平安”,它超越人类理解,并借着基督耶稣守护心灵和头脑。在我经历这场考验时,这不仅仅是言语。我确实感受到这份平安,也为此感谢上帝。

法官阁下,请求公正裁决:评估我具体的言行,而非仅仅因为我是信徒。我没有犯罪。我只是祷告、与他人交流、按信仰生活。请法院将这些行为与控方赋予的犯罪性质区分,并判我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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