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宾斯克的萨莫伊洛娃和其他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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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雅罗斯拉夫尔地区调查委员会雷宾斯克区间调查部调查员D.S.科瓦连科根据《刑法》第282.2条第2部分对叶夫根尼娅·萨莫伊洛娃和奥尔加·戈洛瓦切娃提起刑事诉讼。
同一天,调查人员起草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搜查另一名当地信徒的住所,该信徒也被怀疑参与极端主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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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在雷宾斯克,在内政部,国民警卫队和FSB官员的参与下,在耶和华见证人居住的16个地址进行搜查。几名信徒被带到当地学校的大楼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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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格里戈里耶夫,俄罗斯联邦雅罗斯拉夫尔地区调查委员会特别重要案件的调查员,终止了对信徒的案件,并撤回了他们不离开的承认。该裁决指出:“调查认为,E.I.萨莫伊洛娃,O.V.戈洛瓦切娃,D.V.列别杰夫和M.V.奥夫钦尼科夫的行为不包含《俄罗斯联邦刑法》第282条第282部分规定的犯罪迹象。
此外,信徒参与雷宾斯克市当地宗教组织“耶和华见证人”活动的事实尚未得到可靠证实。根据调查员提到的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2011年6月28日第11号全体会议决议,参与极端主义组织的活动被理解为“一个人实施与该组织活动的继续或更新直接相关的故意行为”。